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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植物租赁合同:植物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印花税时间:2020-09-01 当企业向杭州植物租赁公司寻求绿植租赁服务的时候,在确定好具体的合作细节之后就会签订合同,而后期有新的合作内容会新增补充协议,确保双方合作的基本约束。另外,此文为大家解惑“杭州植物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此问题! 植物租赁合同样本甲方: 乙方: 一、由乙方向甲方所管理之 提供室内植物租租摆服务,服务期限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室内租摆费用为: 原植物租摆报价 元,优惠价: 元/月 (大写 人民币 元整 )。租金按每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费用。并于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支付押金 元(按 个月月租价格),此押金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二、租摆植物规格与价格(详见植物清单)。 三、绿化植物养护质量的要求 1、乙方向甲方出租的所有植物旺盛,无枯黄、枯枝、病虫害等问题。 2、植物摆放具有艺术造型,摆放美观高雅。 四、乙方责任 1、 根据甲方指定的时间、要求、品种摆放及更换绿化植物,做到无病虫害,叶面无尘土,无坏叶,并根据不同季节和花卉生长情况及时更换,保持所供花卉的新鲜和美观。每次更换植物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并于更换植物时与甲方做好更换记录。 2、 乙方定时(每周2-3次)对绿化植物进行淋水、修剪、施肥、除虫、擦叶、清理枯枝黄叶等工作,并到管理处报道签名。 3、 乙方应保证植物的青绿、旺盛,有发黄、枯萎及干水或者病虫害现象须立即更换。 4、 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在更换植物过程中不得损坏甲方进行物业管理范围内的财物,否则照价赔偿。每次工作完毕后负责清洁盆套及周围环境。 5、 乙方职员进入甲方范围工作时须佩戴甲方发放的工作证。 6、 每逢节假日、临时性活动等情况,甲方如有增加租摆的需要,需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按时按量供应。甲方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商户意见和季节变换等因素,要求乙方随时调整绿植品种的,乙方需在四十八小时内给予更换。乙方若不同意按附件所列单价提供相应品种的植物的,视为乙方提供植物数量不足,按第七条第3款处理。 7、在甲方要求对租摆植物位置做出调整时,乙方必须配合。若乙方不配合的,按第七条第4款处理。 五、甲方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服务用水,但乙方不得浪费水资源,除保养绿化植物外不得随意使用甲方提供的水源,否则,乙方应免收当月的租摆费作为赔偿。 2、乙方更换植物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免费停车场地。 3、在乙方摆设及更换植物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专用货梯,运输物品的,应采用保护商业街地面和其他设备设施的方式进行。 4、甲方负责监督乙方的养护工作,甲方有权对乙方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批评、建议,并要求其整改。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六、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普通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费用。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将租摆植物送至甲方指定租摆场地。如乙方未按时按质按量将植物送至甲方场地,每一天必须按每月租金总额的5‰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5天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摆费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植物的质量,要符合本合同及附件的约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如经甲方催告后两天内,乙方拒不更换和经更换后仍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退回该植物,并按符合质量要求的植物数量支付当月租金,一个月内出现三次上述情形的或乙方提供的租摆植物逾5%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摆费的违约金。 3、入乙方提供的植物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对于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两天内补足,对于多出部分,甲方有权决定按合同规定的单价租赁或原物退还。如乙方经甲方催告后两天内仍未足额履行合同,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摆费的违约金。 4、乙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旅行义务,如果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及养护绿化服务出现问题,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投诉后,乙方应在48小时内处理妥当,否则,经甲方催告后两天内仍不改善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两个月租摆费的违约金。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银行账户: 签约及联系代表人: 开户银行: 日期: 银行账号: 电话: 签约及联系代表人: 日期: 植物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植物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乙方在招商中心需要增加植物数量,在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共同签署的“租赁合同”基础之上,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服务合同”中未尽事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植物数量及月租金:将“租赁合同”中的植物数量增加 盆及 米长的围栏,则增加后月租金金额为¥ 元/月(大写: )。 即增加部分为: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植物租赁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植物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其他说明: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 2、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日期 植物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立合同人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根据上述规定,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花卉租赁合同项目,因此花卉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以上内容是对“杭州植物租赁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及是否交印花税”的介绍,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本站! |